2020-2021年度上海市品牌培育试点示范推进工作提示(第一期)

作者:管理员 发布日期:2021-02-24

为更好推进2020-2021年度上海市品牌培育试点示范工作,引导企业贯彻工信部《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实施指南》系列标准,帮助企业有序开展体系建设,现就品牌培育管理手册准备等工作提示如下:


一、请申报企业于2021年2月28日前提交《企业品牌培育管理手册》初稿(或过程稿,无需加盖公章),主要是体现企业推进品牌培育体系建设的工作进展,为工作组做好企业沟通、结合实际落实工作提供依据。


二、请各试点企业结合自身实际,实施或完善品牌培育相关基础工作,构建品牌培育管理体系。我们鼓励企业为加强自身品牌建设,制订、实施符合围绕标准要求的工作制度、程序文件,同时也应结合自身实际进行已有制度的修订或引用,促进企业各方面管理的系统化提升。


三、请各试点企业根据品牌培育宣贯培训的时间要求,着手准备开展品牌培育工作的自我评估,起草评估报告。



 

上海众德质量技术研究中心

2021年2月24